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1 1.1
总则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构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制定本办法。
1.2
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有关文件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各单位及项目。
1.4
术语定义
集团公司——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委会——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总部各部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 生产单位——项目部
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定危害事件发生可能性,及其引发后果严重性的组合。施工安全风险按照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的可能性和造成后果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四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工程参建单位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根据事故隐患的危害和整改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建筑工程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
1/ 9
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1.5
原则
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企业主责、政府监督、社会共治”的原则,推进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2 2.1 2.1.1
管理细则 公司
对生产单位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范围内。 负责生产单位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 局属三级次机构
对生产单位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范围内,建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
负责健全完善本单位施工安全双重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安全、技术、生产、成本等部门及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督促指导项目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管控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重点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2.2.3 2.2.4
负责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结合项目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或巡查工作,每月总结分析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持续改进和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生产单位
严格执行公司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负责统一协调管控施工安全风险,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
2.1.2 2.2 2.2.1
2.2.2
2.3 2.3.1
2.3.2
2/ 9
2.3.3
负责填报识别的施工安全风险、风险等级、管控层级、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及人员等,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时间、所属类型、所在位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风险识别 职责 公司
(1)全面掌握生产单位的施工安全风险状况,建立公司施工安全风险源判别清单库并及时动态更新,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后,供局属三级次机构和生产单位开展风险源识别时使用。
(2)按照不同层级、不同频次组织针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分管安全负责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并跟踪整改情况,形成检查记录。
3.1.2
项目部管理机构
(1)全面掌握所属生产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状况,编制安全风险源识别清单并动态更新,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汇总审批,供生产单位开展风险源识别时使用。
(2)按照不同层级、不同频次组织针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分管安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抽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并跟踪整改情况,形成检查记录。
3.1.3
生产单位
(1)在开始施工前,组织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应采取科学、合理、适用的评估技术。
(2)生产单位应汇总形成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源识别清单,经项目负责人 签字确认后报局属三级次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技术负责人审核,通过审核后实施。
(3)识别出的施工安全风险,生产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专项施工方案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各项目所在区域有其他要求的,遵其规定)
3 3.1 3.1.1
3/ 9
(4)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安全风险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位置、风险区域设置施工安全风险公告牌,公告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类别、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
(5)项目负责人应对各级风险每周组织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6)生产单位应通过安全技术交底、班前会、安全教育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本岗位存在的施工安全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方法。
3.2 3.2.1
辨识管理
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安全、质量、商务等部门人员开展项目安全生产策划,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策划书》,开展项目风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违反生产安全管理规章行为。
安全风险辨识应基于“全面、系统”的原则,生产单位应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排查和识别,掌握各类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形成生产单位《风险源清单》和《重大风险源清单》违反生产安全管理规章行为。
《项目安全实施计划书》在项目开工1个月内编制完成,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
生产单位每月根据施工进展,结合工程实际、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对安全风险进行动态辨识、评估,重新确认安全风险。 辨识范围
生产单位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等工程涉及的施工基础、主体、装修等全过程;
(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3)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4)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6)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7)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3.4
辨识程序
4/ 9
3.2.2
3.2.3
3.2.4
3.3 3.3.1
3.4.1
生产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应以单位工程为风险管理单元,以分部分项工程为风险源,划分风险源中的关键工序,辨识关键工序中的风险因素、可能性及风险类型。
风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架工程、钢构工程、幕墙安装工程、起重吊装及拆卸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既有线施工工程、桥梁工程等。
风险类型主要分为坍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火灾、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
风险辨识时应充分考虑四种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
3.5 3.5.1 3.6 3.6.1
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可采用直接判断法 其它要求
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级别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重大风险由公司负责监督管控;较大及以上风险由局属三级次机构负责实施管控;针对各级风险,项目必须负责具体管控并逐级落实管控措施。
对于重大风险,公司将每月通过现场巡查、监督抽查等方式跟踪风险状况,督促局属三级次机构和生产单位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及时处理风险管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各类安全风险控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
局属三级次机构应每月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风险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周边环境、施工工艺、工程措施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开展风险动态更新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制定管控措施的,应按照本办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隐患排查治理 职责 公司
(1)监督检查项目部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核查下列内容: ——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范围、管理职责;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隐患清单库;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及处理措施;
5/ 9
3.4.2
3.4.3
3.4.4
3.6.2
3.6.3
4 4.1 4.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培训要求。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制定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技术、工程、劳务、物资等管理部门对生产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审查,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
(3)每季度统计、分析、通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并每季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情况报送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4.1.2
项目部管理机构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制定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技术、工程、劳务、物资等管理部门对生产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审查,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
(1)每月度统计、分析、通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并每月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4.1.3
生产单位
(1)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文件,制定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每日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经费、整改预案。
(2)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复查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确认,隐患消除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或恢复施工。
(3)对于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局属三级次机构报告,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局属三级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技术、质量、安全、工程等人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经局属三级次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恢复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暂停局部或全部施工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4)对于施工现场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需要其他相关单位
6/ 9
部门协调处理的事故隐患,生产单位应立即汇报至局属三级次机构,再由局属三级次机构将详细情况汇报至公司。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局部或全部暂停施工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生产单位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现状、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和可能影响范围等情况。
4.2 4.2.1 5 5.1 5.1.1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当存在下列描述条款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附件2)。 安全预警
安全预警分级及管控措施
安全预警分级按风险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五级,分别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四级风险、五级风险,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作为警示色。安全预警分级标准及管控措施见下表:
安全预警分级及管控措施 序号 安全预警等级 安全预警分级标准 预警管控 责任人 响应时限 3日内 项目经理 整改完毕 管控措施 项目安监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并反馈,如在限期内尚未整改到位解除风险的,则升至二级风险。 要求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局属三级次机构生产副总经理 3日内整改完毕 局部停工整改,加强检查频次,如限期整改复查仍旧不合格,风险等级升级为三级风险 1 现场安全管理对较低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一级位,可能或发生D级(轻微) 一般事故;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分数85分及以上 现场安全管理对一般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局部存在重大生二级 产安全事故隐患,可(一般) 能或发生C级一般事故;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分数85~80分 2 7/ 9
现场安全管理对较高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三级患,极有可能发生B局属三级次(严重) 级一般事故;安全检机构总经理 查评分汇总表分数75~80分或安全检查(单项)评分1项以上70分以下 现场安全管理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四级患,存在未遂事件或公司生产 (非常已发生A级一般事故;副总经理 严重) 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分数75分以下或安全检查(单项)评分2项以上70分以下 1)公司党委委员对项目进行“挂牌监督”,公司加强检7日内降至一级风险 查频次,采取罚款、通报批评等措施,直至降低预警等级至一级或者消除预警。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责令项目局部或全面停工整改,经过整改后降低为二级预警以下的允许其复工; 15日内降至一级风险 3)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日报方式反馈整改情况上报公司安监部; 5)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对项目、公司属各单位进行责已经发生A级一般事故及以上,或发生重五级大负面影响事件,现(极其场存在施工现场存在严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任追究并在全分公司进行通30日内公司总经理 降至一级风险 报批评,约谈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暂扣或扣除单位及项目领导班子成员节点奖励,取消其评优晋升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党委会研究处理决定。 3 4 5 5.2 5.2.1
对三级以上预警且未及时消除的处罚
生产单位因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被公司给与三级以上预警,给予扣除生产单位班子成员当月绩效工资的30%的处罚;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
生产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消警报告,且在公司复查评定时,仍不具备消警条件的,对该生产单位上级局属三级次机构领导班子进行约谈,给予扣除生产单位班子成员当月绩效工资的50%的处罚;对项目生产经理、安全总监进行降职降薪处罚;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
5.2.2
5.2.3
在第二个整改期限内仍未按规定提交消警报告,且在公司第二次复查评定时,仍不具备消警条件的,对该生产单位上级局属三级次机构的领导班子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的处罚,由公司安委会向党委汇报,对项目班子进行降职、免职的行政责任追究,给予扣除项目班子成员当月绩效工资的100%的处罚;同时调整项目班子成员。
三级及以上安全预警的生产单位因未及时消警而发生负面影响事件的,公司将
8/ 9
5.2.4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实施细则》生产单位全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5.3 5.3.1
安全预警信息反馈
日报内容:在检查项目安全预警风险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时,生产单位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应在每日15时通过电话、短信及邮件等快捷方式上报该生产单位上级局属三级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现场整改落实情况。
月报内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依据安全检查考评表及项目安全预警(二级以上)分级管控表,每月20日对本项目进行安全自评,自评结果在二级安全预警以上的立即上报局属三级次机构安监部。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每月对各方巡查信息、异常情况、综合预警情况、安全状况评价、风险处理意见、处理效果、存在问题等汇总筛选,每月末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预警消警
生产单位接到项目安全预警通知单后,针对隐患问题按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填写项目安全预警销警报告,经上级审核通过后,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对三级安全预警的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对项目安全预警消警报告内容进行评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对四级以上安全预警的项目进行现场整改复查,复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总监、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对项目警消警报告内容进行评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将评定意见反馈项目。
5.5 5.5.1
督查督办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组织在施工阶段进行安全体系建设、制度完善、过程监督、风险管控、信息管理,对项目安全预警进行监督管理。
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安全预警项目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公司党委委员进行督查督办。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通过对安全检查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各类安全管理信息,确定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警等级,发布安全预警分级信息。 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
5.3.2
5.3.3
5.4
5.5.2
5.5.3
6 6.1
9/ 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