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物资是发挥医院各项功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后勤物资管理是保障医院各项功能正常运转的主要条件。医院物资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物资采购、保管和供应。总务科负责全院低值易耗品(包括布类复制品、医疗用品、行政用品、低值机电设备)、卫生材料(摄影材料、化验材料、其他卫生材料、氧气)、其他材料(印刷品、纺织品、办公用品、机电配件材料、建筑材料、油料及燃料、其他用品)以及公用设备、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动力设备、传导设备等供应工作。为使医院物资进行有效流转,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规范物资领用的管理监控,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资入库的检查验收、库存物资的保管、出库发放、记账核算统计、 盘点、定时清仓查库等。
1. 仓管员根据各科室指定制单人编制的领物计划,对照库存物资存量,按项目名称、规划型号、数量等编制全院物资采购计划表,交总务科长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 在节假日放假前应根据临床科室的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以防医疗应急所需。
3. 物资入库做好验收,检查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以及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健全物资保管制度,严格落实保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保证物资的安全完整。物资要分类摆放有序,及时登记实物卡,定期核对卡物是否相符。同时要定期查看物资的有效期限及物资储存情况,避免过失和变质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做好防潮、防晒、防虫蛀等工作,对所有物资都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5. 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资料齐全,及时给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三、货物验收入库制度
1. 仓管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依据物品的发票或送货单据进行验收。
2. 验货时,仓管员应验证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品名、规格型号、合格证、生产日期、有效保持期、制造商等,视具体情况进行全部清点或按百分比抽验的办法进行检验,对需要技术检验与鉴定的物资或专业物资,应请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验收,检验结束要做好验收记录备查。发现有异常立即标识,并分开放置。发现不合格物品,一律不予接收,通知采购员向供货单位提出退货、索赔等要求。凡采购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单价、数量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收货。
3. 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填制物资验收单将物资及时入库,物资验收单一式三联,仓管员签字后,一联送财务部门,连同发货票作为付款依据;一联留仓库,做登记物资明细账的依据;一联送交物资管理部门,核对购货协议或合同。 四、库内物资管理制度
1. 库房内应分物资待验区、验收合格区、不合格区和退货区,所有物资分区排放,并做好标识。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2. 验收合格的物品,应明确标识,按物类的架号、格号、位号存放;物品存放要有条有理、整洁美观、便于发放、便于盘点。一次性卫生材料应标明有效期,摆放时应特别注意防潮、防蛀、防霉变。
3. 建立实物帐,以入库凭证作为记帐依据,帐页上应登记品名、规格、产地、单价、数量、金额和摘记。摘记栏内要登记入库单据号码或内容提要。收发量应及时登记,帐物要相符,建立定期核查制度。
4. 制定防害措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晒等。
5. 尽量减少库存量,减少物资在库房存放时间,库存积压品应及时统计上报,采取相应措施,充分加以利用。
6. 按时做好仓库月度盘点报表。 五、物资发放制度
1. 物资发放实行分类管理、定额或定量供应的办法。
2. 按照审批后的物资申请计划,逐项核对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后,备货发出。
3. 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手续,发放时,应认真核对领物单上的制单人、科室负责人、收货人以及管理部门核准人的签名,准确无误后方可允许物资出库。
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 临时性应急物资的发放是指因急诊、抢救或其他紧急事件所需的物品,发放的时间不受限制,发放的原则是由科室制单人填写《财产物资领用单》,经科主任批准,报总务科长审批后,即可发货,事后交主管院长补办签批手续. 六、物资盘点制度
1. 为检查库内存放物资质量和库房保管条件,及时掌握仓库物资的变化情况,避免丢失、变质、失效、积压,保证库内物资完好,充分发挥物资效能,应制定仓库定期盘点制度。
2.流通盘点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是否有积压物资,物资质量有无变化,仓库的安全措施及保管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3. 每月月底对仓库内的物资进行盘点;对贵重物资、有保质期的物资和一次性卫生材料等需进行有计划的定期盘点;年终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4. 盘点发现帐物不符时,要查清原因并上报领导。凡属物资的合理消耗,经院领导批准后办理物资帐目转销手续;属物资毁坏或变质,要查清原因,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5. 盘点人员应根据盘点情况撰写盘点备忘录,将盘点程序、盘点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加以记录,并编制盘点表,按照档案管理制度严加保管。 七、旧物资回收利用制度
1. 医院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的办法。各科室将废旧物资统一交回仓库。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或挪作他用。
2. 建立旧物资回收登记本,对一些部门、科室清退回来的物资,做好登记。废旧物资中部分部件尚继续使用的,应回收再利用。
3. 旧物资转到合适的科室使用时,要做好转交物资的手续。属固定资产,原使用单位要先办理退库手续,由新的使用部门重新办理出库领用手续。 八、固定资产的管理
1.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2. 固定资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图书资料、交通运输工具、其他
设备、家具、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等。
3. 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由使用科室根据需要填写《业务申请表》,由科主任批准,经总务科长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后,交采购员购买。
4. 固定资产首先要办理入库手续,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入帐,通过捐赠等形式添置的固定资产,可以估价入帐。经总务科仓库登记入库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要到总务科仓库办理领用手续,由制单人详细填写出库单,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用。
5. 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验收制度,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和调试正常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6. 使用部门不得将固定资产随意转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借院外单位使用,如确须转借或租赁的,应经主管院长审批,并送总务科备案。固定资产的转借、转租应明确租赁单位、租用期限,并且每天须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的1%交付租金。
九、物业监控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方面:
1.遵守院纪院规,执行总务科和物业组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总务科下达的工作、质量指标,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检查和评比。
2.以服务为宗旨,搞好医院环境卫生,创造和谐优美的医院环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不睡岗。
3.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公司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院内公共场所、门诊部、宿舍等的卫生保洁以及院内绿化工作。
4.制定工作计划,对医院环卫工作定出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5.每天对全院的卫生清洁工作进行细致全面地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联系公司及时解决问题,组织并参与解决卫生保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向总务科科长和汇报。
6.做好搞好卫生爱护绿化的宣传工作,制止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污水处理方面:
1.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医院污水处理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污水处理过程的正常运转,使水质达到国家污水处理指标。
2.清楚污水处理基本知识,清楚污水处理系统的作用和管理方法,清楚水处理系统的管道分布和使用方法;清楚技术指标的含义和计算方法。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具体工作内容:
十、负责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水污物处理等监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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