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之间的关系这个关键点着手,结合我们最近几年来的研究成果来初步阐述一个我们对幼儿德育的整体的、本质的看法,以就教于广大幼教同仁。 一、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很多同志认为,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只有社会性发展问题而没有品德培养间题,并主张用社会性这个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而有的同志则坚持采用品德和幼儿德育等概念认为社会性发展是与品德发展相伴的一个过程,不能代替或涵盖品德等概念。面对这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幼儿品德和社会性发展等概念实行考察,唯有正本清源,方可了却纷争。
1、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一样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两大方面,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动、缺一不可,它们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并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完整统一体。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全部实质所在。
当前,我国对“社会性”与“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还缺乏理论研究,不同研究角度对其定义也存有着不同的理解。教育界对儿童社会性的理解则主要着重在“个人的社会性”,即所谓的儿童社会性就是指儿童个人的社会性来说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出生时所处的既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如家庭出身、籍贯、居住地区等等)所获得的先天的社会特性;二是由后天自身活动继承、学习、创造而获得的各种社会特性,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常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主要就是指儿童的“后成社会性”(即后天获得的社会性)来说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周宗奎(1992)在其专著《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中对“社会性发展”的解释为:“所谓的‘社会性发展’,又可叫作‘非智力发展’,系指除生理和认知发展以外的一切心理特征的发展。……‘社会性发展’
与‘人格发展’是密切相联的,二者常常在很多意义上包含相同的内容。”我们认同这个概念。
2、儿童社会性发展包括自我系统、社交系统与社会规则(范畴)系统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内容。
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庞丽娟、李辉,1993);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社会规则(范畴)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或范畴方面的建构与发展。这三个方面,能够涵盖我们认定的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所有内容。 3、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品德)都是社会性发展到一定水准的产物。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人们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为社会所承认的、调节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有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水准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的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品德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心理现象,是一个人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固定的特点。儿童经历了初步社会性发展(1岁以内)—>自我意识发生(1岁以后从理解自己开始)—>品德发生(2岁左右有最初的道德观点、道德行为)—>品德持续完善(2岁一一)的过程。由此可见,品德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并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而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层次水平的品德.
4、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我们认为,品德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它是个人社会性发展的产物及其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这是因为:首先,品德仅仅在道
德活动中表现出的个人特点,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可言.所以,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大内容中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并不等同于道德,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有,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即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品德则是个人在执行道德准则时才表现出来的固定特点。品德在个体社会化发生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并表现为伴随着社会性发展而持续发展着。而实际上这就是社会道德持续个体化的结果,这是因为道德这种客观的社会存有.从儿童一生下来就开始伴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过程而持续地向儿童个体施加各种影响(这就是社会道德个律化的过程),从而在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实质是因为道德个体化到一定水准)后才导致个体品德的产生。而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在品德产生以后并未结束,它伴随着个体社会性发展的进程而继续发展着,并贯穿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二、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关未 1、德育与幼儿德育。
德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某一社会所需要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实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它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广义的德育概念。狭义的德育概念则主要是指德育中的品德教育,我们常说的幼儿德育,指的是狭义的德育也即,幼儿德育主要是指品德教育,就是对幼儿实行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思想)理解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德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萌发幼儿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其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等”。 2、社会性发展教育.
社会性发展教育就是通过个体社会化过程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儿童准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促动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方面发展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社会认知”就是指个体对各种社会刺激加以综合认知的过程,如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认知等。 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各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行为,是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的外部表现。社会行为包括表情、姿态、言语、语气、活动等各种外显表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主要取决于其社会认知水平。
社会性发展的三大方面,即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都包括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这两方面的内容。所以,我们认为,关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三方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水平。 3、德育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
幼儿德育实质上就是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道德内化的过程,即把道德规范等逐步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二是社会道德个性化的过程,即每一个体都有性别、年龄、智力、性格的差异,实现思想品德社会化的共同要求,不是把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人,而是个性化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本身是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的(前已论述),那么在这整个进程中,德育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发展有两个维度(图略):一是水平(水准)维度,这有高、低之分;二是方向维度.包括两个方向,即亲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要求相适合并于社会有利的发展)和反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规范和要求相违背甚至相对抗的发展),在这个发展方向维度中还有一个中性的,即与社会既无利也无害的发展,那些“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管好自己,休说他人”的人,不可不谓之为“社会性发展水准很高”、“很适合社会”,但对社会却无甚益处。
由此可见,社会性发展水准很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很好;社会性发展水准不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不好。如果要想让社会性向高水平、亲社会性方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德育。如果没有德育的导向与内在推动.社会性就不会向“高而亲社会”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德育(即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导向力量,它保证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准确方向并推动社会性发展的进程。 三、社会性发展教育应和幼儿德育一样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 幼儿德育仅仅社会性发展教育中“社会规则系统”的一部分,它不能涵盖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全部内容。只注重幼儿德育而忽视社会性发展教育,将使我们的学前教育陷于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境地。所以,在实行幼儿德育的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幼儿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三方面的认知水平和行为水平。这正是当前我国幼教界所应注意的一个重要间题。 幼儿德育与社会性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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