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展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为大家带来贷款委托合同范本,欢迎参考。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住址: 贷款人: 营业地址: 借款人: 住址:
鉴于委托人 (以下称“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发放
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协议》/《委托贷款基金总协议》编号: ),及借款人 (以下称“借款人”)申请借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三方当事人在遵循公平原那么的根底上,协商一
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委托和代理
委托人委托贷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已经承受委托。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
指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监视贷款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贷
款。借款人成认贷款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成认该贷款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贷款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人民币贷款,其贷款种类为 。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即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和贷款工程: ,借款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贷款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结息日应包括贷款最后归还日)。
3.2 在贷款期内,贷款利率如需调整的,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通知调整利率。
3.3 如果本合同利率约定为按照银行某档次利率或按某档次浮动利率计息,借款实际占用资金的天数未到达该档次的标准期限,仍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除非委托人与借款人另有约定,如贷款展期后,累计贷款期到达新的利率档次,按新档次利率或该档次浮动利率计息。
3.4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付息方式和付息日约定如下:(选择一种) ( )3.4.1按季付息,付息日为公历年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廿日. ( ) 3.4.1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月 日. ( )3.4.1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 )3.4.1分次还本付息。
3.5在此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应付利息。
第四条 提款
4.1 满足以下提款先决条件的,贷款人予以办理提款手续: (1)填妥《委托贷款借款》和有关借款凭证; (2)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3)已办妥与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公证、备案手续; (4)如贷款有担保的,该担保合同有效;
(5)借款人的本次提款与《委托贷款委托发放通知书》或《委托贷款协议》有
关内容和要求相一致的;
(6)凡委托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已提交确保该工程已经按规定的审批程
序报经审批,并纳入国家和地方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证明文件。
(7)已提交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4.2 借款人按照以下提款时间和提款方式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选择一种) ( )4.2.1 借款人在年月日向贷款人办理一次性提款手续。
( ) 4.2.1 按以下提款方案分 期提款,但应于每次提款日三个银行工作日前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分期提款日 提款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4.3 贷款人在借款人办妥提款手续后及时放款。 4.3 借款人应按照4.2 约定按时足额提款。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有还款方案的,还应严格按照还款方案还款。
5.2 借款人按以下还本方式按时足额还款:(选择一种) ( )5.2.1 在委托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 )5.2.1 分 期还款,详细还款方案如下:
分期还款日 还款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年月日 (大写金额)
5.3 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其应还的款项。
第六条 提前还贷和贷款展期
6.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贷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应在方案提前还贷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6.2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第七条 贷款担保
7.1 委托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由委托人认
可,并另行签定担保合同。
7.2 担保合同由委托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签署后生效。如担保合同签署日早于本贷款合同签署日的,担保合同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与贷款合同同时生效。 第八条 债务证据
8.1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8.2 委托人成认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九条 贷款管理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9.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和贷款人均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要求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和工作方便。 9.3 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撤消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的或者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体制、主要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或调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和贷款人。 第十条 违约和处理
10.1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 的罚息。
10.2 在贷款期内借款人未依约按时支付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加收延付利息的罚息。
10.3 借款人违反9.3条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
10.4 借款人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催收贷款,并对逾期贷款加收 的罚息。贷款人协助委托人向担保人追索。 10.5 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撤消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有严重逃废债行为,或有其它危及贷款平安的情况时,贷款人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及采取其他措施。
10.6 在上述情形中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直接划收应付贷款本息(含罚息)、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合同签定后,本合同变更、解除须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 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贷款全部归还后自动终止 。如委托人为非法人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如当事人为个人的,签署其有效证件上的姓名。
11.3 本协议生效后,委托人如有要求的,本合同应进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11.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5 本贷款的担保合同、 借款人提供的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贷款委托放款通知书》以及借款人、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在签署本合同时,三方当事人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
乙方(受托方): :
甲乙双方经过好友协商,在合法、平等、自愿、互相信任的根底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 事宜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更好地完成贷款手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以及相关事宜。
第二条 委托贷款相关费用的支付
甲方同意将所贷款项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相关效劳费用,此效劳费甲方应于银行放贷后1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效劳费将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第三条 贷款额度、年限
根据甲方个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意向贷款为人民币 元,贷款年限为 年,待银行审批后,以银行最后核定的贷款金额和期限为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
4.2保证本合同项下的 真实、甲方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担保物产权证明以及银行和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4.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银行、产权管理部门所需资料。
4.4甲方须按照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印花税、工本费。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5贷款期间,甲方应当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其他担保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擅自转让、或者再次抵押给他人。
4.6甲方应按银行要求的时间办理手续。 4.7银行贷款发放后,甲方应保证按时还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为甲方办理贷款事宜。 5.2在符合法律规定和银行政策的前提下,尽力协助甲方取得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6.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6.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例如超出银行规定的期限等),责任由甲方自负,如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如因甲方个人资信状况而导致贷款不能批贷,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退还甲方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但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6.5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归责于对方的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如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6.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信贷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不必要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7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效劳费,将赔偿乙方违约人民币壹万元。
6.8在银行放贷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此合同,如甲方终止此合同将按此次意向贷款的3%支付乙方效劳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及政策协商解决,因本合同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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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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