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配合公司的人才战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鼓励员工积极推荐合适人才,同时为规范人才推荐流程,特制定公司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有限公司的全体正式员工(人力资源部员工除外)。 三、人才推荐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同等条件优先内部推荐的原则。 3、被推荐人的必备条件:
(1)满足招聘岗位任职条件;(2)认同公司价值观和公司文化;(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职责界定
1、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本办法在公司的组织、落实、跟踪及推荐资料的登记、整理、收集和保密工作。对于极重要岗位,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
2、员工:根据推荐流程,积极向公司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人才,推荐成功后,可向被推荐人提供适当的引导和帮助。原则上公司员工应回避推荐本人的直接下属,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定后执行。
3、总经理和常务副总:负责监督、检查本办法的实施情况。 五、推荐流程
1、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将需推荐的空缺岗位整理、提交至相关领导审核, 并定期在公司QQ群发布《内部推荐岗位公告》,包括招聘岗位信息、招聘周期、奖励金额等。
2、员工根据公布的《内部推荐岗位公告》所列的岗位任职资格,来推荐候选人。推荐人以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将被推荐人简历、《内部推荐申请与审批》等资料
发至人力资源部,并于推荐申请中注明推荐人的姓名、部门及与被推荐人的真实关系。
3、人力资源部严格按流程安排面试,面试后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并于每月10日前向常务副总汇报上月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因特殊情形推荐本人直接下属的公司员工,本人应在被推荐人的面试中回避。)
4、被推荐人经面试选拔合格,公司决定录用的,人力资源部应在《员工花名册》中注明该员工属内部推荐,及与推荐人关系。 六、推荐成功和奖励办法 1、 奖励办法:
(1)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奖励金额 表1-1 推荐类别 职能部门或部门普通岗位人才 专业技术人员或部门重要岗位人才 中层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副总经理、或公司经理级人员 备注:
1)对推荐人的奖励分三次发放:被推荐人通过公司面试被录用(发放10%);通过试用期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发放30%);被推荐人员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发放60%)。
2)若被推荐人进入公司满一年后,表现优异,则公司将再次对推荐人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励(每年为表1-1中奖金额的50%)和荣誉奖励。
其中,表现优异需为年总业绩在公司一线员工中排名在前十名内,或一年内月平均绩效得分在93分及以上。
奖励金额 300元 500元 800元 1200元
(2)公司设立“前沿伯乐”奖,每年度根据年累计的内部推荐情况,推选出成功推荐(需入职满一年以上)人数最多的员工,在公司年会上给予嘉奖。 (3)凡积极参与并成功推荐人才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档案中给予记录,并作为该员工年度评优及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2、推荐管理:
(1)公司以下员工推荐外部人才,不列为奖励范围;
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为直接上下级关系(特殊情况下需报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部门员工。
(2)以下情况取消奖励的发放并收回已发放奖励:
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有隐瞒和伪造;推荐人隐瞒已知的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推荐人及被推荐人擅自联系用人部门,或向用人部门传递相关信息;被推荐人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却不愿转正,并提出离职。
(3) 推荐奖励仅限于成功推荐外部人才,推荐公司内部员工不在本奖励范围内。推荐公司已离职员工重新入职成功的,可奖励表1-1中金额的30%,本不享受本制度中其他奖励。 七、其他
1、本办法从颁布之日实行。
2、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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