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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自习检查细则

2021-03-26 来源:华佗健康网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早晚自习检查细则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高效合理的学习环境,帮助大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定以下早晚自习检查细则。

第一条:迟到管理制度

早晚自习时间各为07:00~08:00、18:00~20:00。早晚自习开始时间严格以铃声为准,自习开始院学生会的检查人员会对各班早晚自习出勤情况进行第一遍记录。自铃响3分钟以后15分钟以内到达教室者按照迟到记录。

第二条: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同学必须出示有效假条(经辅导员同意签字后加盖公章的假条方为有效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临时由突发情况需要离开自习室又无法出示有效假条者,由请假学生向当日检查人员说明原由方可离开,并要求其于3日内(含3日)补办有效假条交给部销假,逾期者按照旷课记录。

第三条:早晚自习纪律

早晚自习期间(7:00~8:00、18:00~20:00)各班同学不得随意进出,不得在教室及走廊内吸烟、大声喧哗,不得玩手机、电脑、听随身听、MP3、看与学习无关的报纸、杂志、小说,不得睡觉(如出现以上情况以违纪处理)。如有急事需要离开,须向检查人员说明情况,否则按早退处理(与迟到相同)。

第四条:早退管理制度

检查人员会在中途巡视中对早晚自习进行二次抽查,抽查发现有中途离开者记为早退,早退算作旷课处理。

第五条:考勤须知

早晚自习考勤时必须要有班长协助监督,当检查人员点名时如果发现有代答到情况的两人同时按旷课处理;自习考勤由班干部负责监督,不得包庇。

第六条:考勤结果公示

每周都会将评比结果和通报学生名单上交学院领导,系领导,辅导员。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院学生会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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