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1)工作内容
1)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勘察阶段监理规划。
3)收集资料,编写勘察任务书(勘察大纲)或勘察招标文件,确定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4)组织考察勘察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委托竞选、招标或直接委托,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委托勘察合同。
5)审核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的相应勘察阶段的勘察实施方案(勘察纲要),提出审核意见。
6)定期检查勘察工作的实施,控制其按勘察实施方案的程序和深度进行。
7)控制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
8)按规范有关文件要求检查勘察报告内容和成果,进行验收,提出书面验收报告。
9)组织勘察成果技术交底。
10)写出勘察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 主要监理工作方法
1)编写勘察任务书、竞选文件或招标文件前,要广泛收集各种有关文件和资料,如计划任务书、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的要求、相邻建筑地质资料等。在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提出与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审核勘察单位的勘察实施方案,重点审核其可行性、精确性。
3)在勘察实施过程中,应设置报验点,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
4)对勘察单位提出的勘察成果,包括地形地物测量图、勘测标志、地质勘察报告等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其是否符合委托合同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验证其真实性、准确性。
5)必要时,应组织专家对勘察成果进行评审。
2. 勘察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1)协助建设单位选定勘察单位
按照国家计委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凡在国家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勘察业务工作,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业务委托给一个勘察单位,也可以根据勘察业务的专业特点和技术要求分别委托几个勘察单位。
(2)勘察工作方案审查和控制
工程勘察单位在实施勘查工作之前,应结合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勘查工作方案(勘察纲要)。
监理工程师应按编制勘察工作方案进行认真审查。
(3)勘察现场作业的质量控制
勘察工作期间,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重要岗位要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按“勘察工作方案”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现场工作并留下印证记录。
2)原始资料取得的方法、手段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正确、合理,勘察仪器、设备、试验室应有明确的管理程序,现场钻探、取样、机具应通过计量认证.
3)原始记录表格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经有关作业人员检查、签字。
4)项目负责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对各项作业资料检查验收签字.
(4)勘察文件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勘察成果的审核与评定是勘察阶段质量控制最重要的工作。首先应检查勘察成果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料、图表、报告等文件要依据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审核、审批
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
2)工程勘察成果应齐全、可靠,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
3)工程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质量合格方能提供使用。对工程勘察成果的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验收评定的规定。其次,由于工程勘察的最后结果是工程勘察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详细审查。
另外,应针对不同的勘察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满足勘察任务书和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5)后期服务质量保证
(6)勘察技术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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