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服务协议书
甲方:重庆*****************************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相互平等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营销代理的 **奥特莱斯 项目房源(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提供拓客服务,并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承诺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对其位于**奥特莱斯的项目进行宣传、推荐、带领客户到现场
并完成定购及签约手续。
2. 有效期内,乙方须利用自身以及其他可利用资源,积极为甲方营销代理的“**
奥特莱斯”项目建立渠道、宣传推广;做好客户的接待和回访工作,定期向甲方汇报相关工作;做好客户的蓄积和推荐工作,带客户到访现场,并积极配合甲方现场销售人员促成销售和签约回款工作。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截止至2018年 月 日(自本合同盖章之日起),如甲方对于本项目营销代理合约截止,本合同无条件终止。
第三条 客户确认
1. 甲乙双方安排专人负责隶属于乙方带访的客户确认事宜;乙方带访客户首次
到访现场时,须于当日与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签订《带客确认书》。甲方指定人员为【 **】,乙方指定人员为【 】。 2. 乙方带访客户,需在客户来访前三十分钟进行报备。
3. 甲乙双方签字的《带客确认书》是认定乙方带访客户唯一标准。
4. 乙方客户报备有效期3天,首次带访至现场至客户成功定购的有效期间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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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自然月,有效期内未成交,视为甲方自然客户;甲方现场接待自然客户或其他渠道客户有效期同为1个自然月,有效期内未成交,且再次到访时由乙方带访并成交,视为乙方客户。
5. 认购人与带访客户需为本人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视为同一组客户。如认购人与
带访人为旁系亲属或其他关系,视为非同一组客户。
第四条 佣金及支付办法 1. 佣金计提标准
1) 乙方计提的基础拓客佣金=合同总价*佣金系数 2) 乙方基础佣金系数为 5 %。
3) 若已购客户出现退房情况,则已计提佣金需从乙方扣除。
4) 乙方每上访一组有效客户,则甲方补贴乙方带客上访人员每趟 50 元带客
补贴。
5) 开发商认定的工程抵款、政府还迁房源不论是否为乙方带访,均视为开发商
资源客户,不计提拓客佣金、带客补贴。
2. 支付办法
1) 乙方客户在网签后可向甲方提出佣金结算申请,甲方以客户网签后十个工作
日为周期向乙方支付拓客佣金。
乙方拓客佣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拓客佣金转款名称为: ;账号为: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不得在本项目售房部周边200米范围内拦截自然上访客户。 2. 甲方保证乙方客户与甲方自然客户享受同等优惠权利。
3. 乙方保证乙方带访人员的佣金不低于乙方所得单套佣金的60%,否则甲方可
直接将乙方所得单套佣金的60%扣除,直接结算给乙方带客人员。 4. 乙方不得私自向客户收取任何形式费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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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 下无内容,合同内容增改无效。
甲方(盖章/签名)
代表人
年 月 日 60
乙方(盖章/签名)代表人
年 月 3 /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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