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的国家(四千多年前)雏形——商周初步特有体系,原则
2、春秋战国→大变革→以皇朝制定法为主体(作刑书)
3、秦开创了全国高度统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4、中华法系是世界上影响地域最广、发展时间最长的“五大法系”之一
5、唐律“一准乎礼”《唐律疏议》
6、法律: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规定人们在社会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规范
7、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①原始习惯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礼法
②血缘纽带更加强韧
③部族首领的地位不断强化并受到法律保障
④作为战争产物的刑罚和法官
8、五刑:肉刑(墨,劓,剕,宫)、大辟
9、商代(族内通婚),西周(同姓不婚)
西周
1、 亲亲,尊尊,男女有别(核心)
2、 成文法规:刑、誓、诰 。 礼之所去,邢之所取,先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3、 社会等级:贵族,平民,贱民
4、 宗法制:以祖先崇拜的祭祀活动为纽带,确立在男权中心的家族中各成员地位和身份的制度。
5、 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
①五不娶:女方家庭中有近亲属叛逆朝廷、淫乱、因罪受刑、恶性疾病、身为长女早年失母
②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③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④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6、 刑法基本原则:灵活权衡、重视主观过错,打击惯犯、得以减免刑罚的行为、不牵连无辜
7、 买卖契约(质剂)、借贷契约(傅别)
8、 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9、 三刺:讯(询)群臣,讯群吏,讯万民
10、 八辟: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春秋战国
1、 礼崩乐坏
2、 郑国 子产 “铸刑书”(史籍中首次明确向全社会公布成文法)
3、 魏国 李悝《法经》→《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
体例上开创编纂完整成文法典的新体系(基本模式)
4、 城旦,舂(男,女)鬼薪,白粲(男,女)
5、 承认土地私有制
6、 秦国等不少国家采用“廷尉”作为朝廷最高法官的称呼
秦
1、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
2、 变法纲领“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
3、 内容:①运用赏罚手段推行农战政策
②剥夺旧贵族的特权(按军功授爵)
③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
④明法垂刑,奖励告奸
4、 法律形式:律,制、诏与令,式,廷行事,法律解释,程、课
5、 秦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六尺,1.38米)
6、 故意“端”,过失“不端”
7、 秦,各郡最高长官为郡守
8、 公室告:告发他人的杀伤和盗窃行为
非公室告:告发他人的子女盗窃父母财产,父母擅自杀死子女或奴隶,或对子女和奴隶施加肉刑
9、 诉讼审判的主要原则:有罪推定、依法律和事实断案、有条件刑诉及证据采用原
则
10、 法律形式:律/令/科/比→汉朝最重要的成文法典/汉朝单行法规/东汉时期单行法规/决事比,比照典型判例
11、 刑法原则:①对于具有官爵特权身份的人予以优待
②长幼减免刑罚
③亲亲得相首匿
④自首得以减免刑罚
12、 汉文帝:淳于提萦上书,废除肉刑
13、 汉初确立疑狱上报制度
14、 春秋决狱,董仲舒《春秋决事比》
15、 录囚制度,死罪秋冬行刑,大赦惯例的形成
三国两晋南北朝
1、“五服”亲属等级原则,在晋律中正式被接纳为法定亲等制度(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2、“重罪十条”始于《北齐律》
3、宫齐最终废除,北齐后主
4、改徙为流
5、三国时吴国审判机构“大理”,北齐“大理寺”
6、北朝正式设置登闻鼓,直诉制度
隋唐五代
1、 法律形式主要是律令:《开皇律》(继承《北齐律》的体例)包括: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盗贼、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
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2、 隋朝法制特色为立法和实践脱节。
3、 《唐律疏议》:(最突出特点:“一准乎礼”)中国现存最早的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法典与其立法解释的合编本。
4、 唐律基本沿袭《北齐律》以及隋《开皇律》的编制结构(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5、 《宋刑统》几乎全文抄录《唐》,元代也以《唐律》为准则,“每引以为据”
6、 唐代规定“义绝”必须解除婚姻,指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或其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打、通奸、杀伤行为。
7、 唐允许“和离”
8、 同居者和亲属有罪相为隐
9、 保辜制度p177
10、 六赃: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控、坐赃
11、 最高审判机构大理寺、监察机构御史台、司法行政机构刑部。有时候由皇帝命令组成会审法庭,称之为三司推事。
12、 唐朝后期出现诉讼时效(土地房屋纠纷,20年)
两宋
1、 宋代“遍敕”修馔活动极为频繁,其数量之多种类之繁,堪称中国古代立法史之最。
2、 宋代司法制度以严密详赡而著称
3、 制勘院,一种临时性的审讯机构,又称“诏狱”
4、 宋慈《洗冤录集》,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的系统的法医著作,集宋代检验技术和经
验之大成。
5、 宋代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出现了民办的公证机构——书铺
辽、金、西夏、元朝
1、契丹最早的一部基本法律《决狱法》,耶律突吕不
2、辽国开始使用凌迟
3、西夏第一次出现长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4、成吉思汗制定并颁布《条画五章》,这是蒙古国建立后第一次立法,所以被后世称为是元朝的“一代法制之史”
5、《至元新格》是元朝建立后制定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律,中书右丞何荣祖主持编撰,元世祖忽必烈批准刻版颁行
6、元朝分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
7、元朝在刑罚适用方面最显著特点,实行蒙汉异法,蒙汉异罚
明朝
1、 明初法制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法贵简严、明刑弼教
2、 《大明令》,唯一一部完整保存到今天的古代令典,也是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
3、 中国法制史上最为普及的法令“大诰”
4、 明朝刑罚特点: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5、 明代中央主要司法机构“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6、 朝廷的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的都御史,通政使司的通政使,大理寺的大理卿,合称“大九卿”,组成会审法庭审理重大案件
7、 明代建立了由皇帝直接控制的特务机构:锦衣卫、东厂、北镇抚司(特设的预审机构)
8、 明律仍采用唐律,五刑十二等的刑罚体系,除五刑之外还有凌迟、充军、迁徙、枷号、刺字
9、 逐级复审制度
10、 明代对于会审制度化:热审、朝审、大审
清朝
1、 顺治四年(1647)在大明律基础上稍加删削,制定成了《大清律集解附例》,并颁行全国,即为清朝第一部律典。第二部律典《大清律集解》,第三部律典《大清律例》,
省例是清朝基层政府各种规范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
2、 清朝中央设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事物
3、 清朝律例规定每年四月初一至七月三十为“农忙止讼”期
4、 起诉必须是书面形式
5、 保留热审,将朝审法展成为秋审、朝审
6、 领事裁判权: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于在别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
7、 1845年英国在上海建立了第一个租界
8、 1868年正式订立《上海洋泾设官会审审程》,并设“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为“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会审公廨制度形成太平天国实行的军政合一,兵农合一的制度
9、 太平天国的刑法以“除戈天安良”,“邪邪留正”为基本宗旨。“顺天有厚赏,逆天有显戮”为基本原则,“重刑轻罪”的刑罚原则
10、 “礼法之争”:(合礼)——张之洞、劳乃宣。(离礼)——沈家本
11、 《大清刑律》中国第一部近代化的刑法典
12、 1906年,改刑部为法部。改大理寺为大理院
中华民国
1、《中国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在中国法制史上首次确定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2、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国第一部正式的宪法
3、1927年9月,宁汉合流
4、1946年11月《中华民国宪法》“伪宪法”
5、1929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票据法草案》中国第一部票据法
6、“四大商法”票据、海商、保险、公司
7、1913年北洋政府公布《诉愿条例》是中国首部有关行政救济的法款
8、1940年1月19日,迁至重庆的国民政府公布了第一部《强制执行法》,同日实行
9、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法制
10、1931年11月在中央苏区的瑞金召开了有各地工农兵代表六百多人参加的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11月7日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1、1947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9月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10月10日公布
12、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为中国工人阶级第一部劳动法典
13、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明确了三级三审,自行终审
14、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诉讼与审判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制度、严格审判复核制度、推广人民调解制度、简化诉讼审判的手续(典型代表“马锡五审判方式”)
15、中国共产党确定的土地改革路线为“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16、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正式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并宣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即中国共产党的八项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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