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学思想史》这本书在全息地展示地理学思想史的这样一个辩证的过程,十九世纪以前,地理学的发展无疑是十分缓慢的,地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建立标志出现在1874年的德国——地理学作为一门由专业教师们讲授的高级课在大学设置,自此也开启了地理思想史的近代时期。在这以前人们对问题的讨论,或者说是这种“辩证”式的发展,表现得还不明显,由于地理学在此前处于萌芽阶段,已取得的成果还无法形成较为深入的对立,加之大学还没有出现,使得这些学者在空间上还无法集聚,讨论还无法经常进行。但通过洪堡和李特尔的努力,地理学已经为走进大学课堂奠定了知识基础并初步获得成功,特别是为地理学的专门化做好了开启的准备。他们同在柏林1859年去世后,没有人能够接替他们,再也没有一个学者能够掌握关于地球的全部知识了,古典地理学就此终结。
十九世纪,随着德国学术界的革新,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机构,在中世纪的欧洲首先创办,大学的创立意义十分深远,不仅通过教育的方式为普及专门知识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使得关于学科知识的讨论经常发生,而且还通过他自己的独特方式把学术成果保存并传承下来。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在这个时候,真正意义的地理学的“辩证”的发展阶段才正式开始。直到二战以前,是地理学发展的近代时期,这一时期的发展,地理学的发展更多地归功于个人的才能,地理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应用,基于如下五个问题:(弗雷德·勒克曼)①人类应该选择宇宙间的什么事物来观察并记载?②观察它们的最好办法是什么?③对观察到的事物如何进行概括来解释他们在地球上的某种重要几何布局?④如何来解释这些布局模式或言之成理?⑤怎样来交流这些成就?近代地理学丛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开始发轫。这期间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并不是很频繁,所以形成了一国别为基础的各种流派:德国的新地理学,法国和英国的新地理学,苏联的新地理学,美国的新地理学。
在这一近代时期最富于“辩证”意味的地理学内部的辩论,当属苏联地理学中的哲学思想和方法-论方面的自然地理与经济地理的分合问题,主张二者结合的一方以巴朗斯基和萨乌什金为代表,他们坚持人地关系在地区上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则以康斯坦丁诺夫为代表,认为“统治物质世界的规律和统治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是完全不相同的”,“这两门学科无论在逻辑上甚至在实用上都不能合成一门学科”;并且认为“经济地理学是一门纯粹的经济学科,应当和地理学决裂,彻底抛弃地理观点”。全国人民委员会和联共(布)小央于1934年5月16发布的法令中,肯定了巴朗斯基的观点,规定经济地理助教学应以自然地理为基矗但自然地理与经济地理的各自独立发展一直是苏联地理学的特点。到了六十年代V.A.阿努钦又掀起了一场新的论战。阿努钦既抨击了“非人文”的自然地理学,也抨击了的“非自然”的经济地理学。他认为地理方法在地区综合体的研究上表现得最完美,只有在区域研究中,自然特征、居民、历史和人口、经济才是平衡的。
现在回顾这段历史,如果从上述的“辩证”的角度来看,可以称其为一个非常好的例证。阿努钦选择了一条理论上的中庸之道,他的著作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无疑是翔实而又扎实的。但就我国目前的地理学及“大人文地理学”的分科现实来看,在实践过程中,他们谁也没有错。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日益分离。我们把“城市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从大的“人文地理学”中分离出来,一方面是因为这两门学科是同级别学科中发展势头最强势的,另一方面,他们在研究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方面也不存在必然的共同理论基础,或者是直到目前人文地理学也还没有找到本学科独特的理论基矗人地关系学说也不够强势。这也在表明人文地理学在基础理论方面发展偏于薄弱的现实。现在也没有谁一定要去争辩,到底地理学是应该怎样分科,为什么?我认为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实践,学者们纠缠于理论,苦于抽象论辩,可能是当时地理学实践所引发的,可能又是当时的实践无法清晰解释的。由上述辩证法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不简单是理论上的所谓“正、反、合”的问题,实践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评判作用。如果当时的实践无法解决争端,就交给未来的实践,经过若干年的发展,或许实践不仅能告诉你谁是正确的,还能让你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你们都没错或你们的讨论已然失去意义了。所以我建议,在运用辩证法解释学科发展过程中,不要忽略实践的重要作用,不然很可能陷入形而上学的境地。交由实践,不是不负责任的推卸,有时是不得不的选择。
二战是使人们的思想意识发生剧烈转变的重要触动剂,同时也成为现代地理学与近代地理学分野的标志。二战后,人类社会迎来了少有的黄金发展时期,技术革新的浪潮席卷全世界,学术界,包括地理学界也被席卷其中。二战后至现在,世界地理学的发展开始进入了全面的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大洲之间的频繁对话阶段,詹姆斯的这本著作对此论述很少,对这段时期的学科发展史的辩证审视,将留待阅读《地理学和地理学家——1945年以来的英美人文地理学》时在下一份读书笔记中详述。
我对辩证法的认识
其实从辩证法的原初论述中可以看出,它只是用于解释社会、经济、历史的发展过程。不用太费心思,你便可以发现,辩证法在解释事物发展过程中是无往而不胜的,这里有陷于“诡辩”的嫌疑。在预测方面,我觉得它是基本上没有什么功用的。爱因斯坦当年看过辩证法后就说,这玩意对科学研究没有任何作用。这种说法,是否属实,有待考证,但很少发现辩证法在预测科学发展时的有用成果却是一个现实。事实上我们永远无法确知,一个命题的否命题特别是否定之否定的命题是什么。在学科辩证发展过程中,辩证法也无法告诉我们这些。相反我们却常能见到辩证法的滥用和误用。这可能是很残酷的现实。或者我说,辩证法是一只不会生蛋的鸡。比如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学生,在临考前一个月要制定一个学习计划,设定考试只考语文和数学两科,那么第一种说法是,只学语文,第二种说法是只学数学,这可以看成是“正”和“反”,那么“合”呢?是既学语文又学数学么,这有什么意义。事实上不太会有人愚蠢到在分析这样的问题时,搬出辩证法如此思考。在网络上的bbs论坛上我们可以看到问题讨论的这种辩证的进步方式,大家以某一问题为中心陆续发言,发言给我们以不同程度的启发,如果非得要用辩证法的路子去归纳,你会发现其中的复杂性会大打折扣。一个见解的精彩,往往不一定产生于所谓的表面上的“否定之否定”或“合题”,有时还会出现更为复杂的情况,在不同的人眼中,同一论述的精彩程度会大相径庭,甚至会恰恰相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洞察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也就是彻底弄清了人之为人的本质。人类认识自身,最终能否彻查之,还是交给未来的实践吧!
自此基于我上述对辩证法的认识,便水到渠成地产生了这样一种读学科史的方法,那就是特别关注学科发展到危机重重,争论到白热化时的后续发展,看广大学者如何解决危机的,争论是如何产生的,分歧在那里,又是怎样化解的,还要特别观察实践在这其中的作用。观史鉴今,弄清我们的学科从哪里来,思考我们学科的本质,虽然无法完全解决现在的问题,但至少会坚定我们走向未来的信念。
后续的思考
如下想法将在另一本书《地理学和地理学家》的读书笔记中展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和“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从历史学理论角度审视学科的发展、延续;个体的主观与客观:从主观与客观的角度看地理学史;关于因果律:从康德的哲学看地理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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