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现用名,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因此,陈述理由如下:
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且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特此申请改名为,望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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