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
今年春季开学后,我们灵光小学收取了部分代收代付费用,在收取过程中,采取了“凑整数”的形式,擅自提高了收费标准。这一作法,引起了部分学生家长的不满,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专班来我校进行了调查走访,并提出了严肃批评,作为校长的我深感愧疚和懊悔。
针对这一错误事件,我冷静地反省了很多,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这一事件不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严重影响了部门形象,我们一定要痛改前非,于是,我组织全体行政领导反复学习政府有关政策及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提高一班子人的思想认识、彻底根除“打擦边球”的念头,并集体决定全额退款。
目前,超收部分已全额清退,并先后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家长代表大会,学校公开承诺:保证做到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决不让此类事件在灵光小学重演。
检讨人:白螺镇灵光小学
校长:王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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