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可以异地申请报废。报废流程如下:
2.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3.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4.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5.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6.车辆是否能异地申请报废
7.车辆是否能异地申请报废
8.车辆可以异地申请报废。报废流程如下:
9.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10.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11.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12.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13.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14.text_4JvUu
15.报废车可以直在异地办理,车主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本人身份证、以及要报废的车辆(可以行驶的开去、不能行驶的预约来免费拖车),到当地车管部门定点的废旧汽车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一般回收公司确认机动车解体后,会派人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百分之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外地车辆在异地可以报废吗
车辆能异地申请报废。根据规定,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流程如下:
1、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绿本,然后拿着这些资料到车管所申请车辆注销。
2、接下来车主需要,把车辆送到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通过验收后,机动车回收企业会出具一份《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车主就可以带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拍摄的车辆解体照片,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车辆报废。
4、工作人员在收到车主提交的材料后,会先进行审核,再将车辆的绿本、行驶证,号牌回收,办理机动车异地报废登记手续,将信息传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
5、当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把信息都核对以后,就可以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这就说明车辆报废完成。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异地可以办理车辆注销报废
车辆异地报废是有补贴的。车辆报废的可以异地办理,在所在地找回收公司报废车辆,然后在所在地车管所办理异地报废手续,即车辆注销登记,然后回车籍所在地办理注销证明。在车籍所在地办理补贴。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九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汽车能异地报废吗 汽车能在异地报废吗
汽车能在异地报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