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车辆一般按固定资产核算,处置旧的汽车需要缴纳印花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印花税依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情况分为按照简易办法以4%征收率减半征收和按照17%税率征收两种情况。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应7%、3%及2%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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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置车辆需要缴纳哪些税?
企业对废旧车辆进行处理,可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处置车辆过程中,一般需缴纳什么税?
处置车辆需要缴纳的税费
企业的车辆一般按固定资产核算,处置旧的汽车需要缴纳印花税、及其附加税。
一、印花税:企业汽车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依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二、及其附加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若是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则按照简易办法以4%征收率减半征收;若是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则依照17%税率缴纳。附加税以为计税依据,分别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应7%、3%及2%的税率。
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比如购置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分摊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企业可以通过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贷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不同取得方式下,固定资产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及其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处置旧的汽车要交什么税
处置旧的汽车要交及其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等。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
扩展资料:
报废车标准
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安全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废汽车
车辆报废处置收入交增值税吗
是我国主要的税种之一,从事很多民事活动都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如果当事人在进行汽车报废时就需要缴纳。一、汽车报废交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征收。然而,报废汽车实际上并不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为,在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回收企业前,应先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此时该车辆在性质上已不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也就是说,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角度看,收购报废汽车是收购废旧物资。因此,该单位处置报废汽车不能适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简易征收办法,而应该按其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二、汽车报废的标准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2、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辆使用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三、汽车报废的流程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具体过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汽车报废需要缴纳,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适用税率17%缴纳,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