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被强制报废后,对车主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报废车辆牌照不能继续使用,新车不能使用报废车辆登记的户名。
3.2. 车主需承担相应责任,如被查处将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
4.3. 两年后才能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得再考取A、B牌照驾驶证。
5.4. 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被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怎么处理
根据华律网资料显示,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处理如下: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汽车多少年强制报废
1、如果是家用的小型车辆,是没有规定的报废年限,只是车辆行驶的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车主报废车辆。除此之外,年限在10年以上的车辆,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如果连续三次年检不合格的话,车辆就会被强制报废了。
2、如果是小型微型的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超过8年就需要报废处理。
3、如果是小型教练载客车辆,那么车辆的使用年限为10年,超过10年车辆就需要报废。
4、皮卡车的使用年限是15年,年限达到15年以后,车辆就需要强制报废了。
机动车被强制报废的具体标准
机动车被强制报废的具体标准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让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 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 (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 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转为营运,小、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转为其他载货汽车。本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制定的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或者摩托车使用年限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商务、、环境保护等部门备案。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报废标准规定另行制定。
机动车三年未检验强制报废的规定
机动车三年未检验强制报废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三年不审车会自动注销,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连续3个机动车年检周期并不一定是三年,这个主要根据车辆的实际检验周期来算的,超过15年的小车,半年就要进行一次年审,连续3次(即1年半时间内)没有去年检,就要被强制报废。
2、根据机动车年检规定,汽车脱审3年(3个年审周期)会导致车辆强制报废,而不是自动销户。如果出现这种因脱审而被强制报废的情况,那么车主不仅要将车辆送至回收厂进行报废,还要去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如果逾期不办,那么车管所可依法对车主的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公告作废。
机动车检查周期具体如下:
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2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5、机动车年审时间根据新车入户的时间而定,如机动车行驶证的登记初始日期是2007年6月,那么,车辆年检的时间就是每年6月。同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如6月参加年审的车辆,可在4、5、6月前往检测线参加年检。
综上所述,车辆已经超过了年检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并尽快办理年检的手续。对于超过年检期一年以内的车辆,去车管部门办理年检手续时,不会面临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