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2.1、货车:又称为载货汽车、载重汽车、卡车。
3.2、越野汽车:主要用于非公路上载运人员和货物或牵引设备。
4.3、自卸汽车:指货箱能自动倾翻的载货汽车。
5.4、牵引汽车:专门或主要用来牵引的车辆。
6.5、专用汽车:具备专用功能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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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种类是有哪些呢?
汽车按用途一般可分为六类:
①轿车,又称小客车,座位一般不超过9个(包括驾驶员座位)。
②客车,座位为9个以上(驾驶员座位在内),包括城市公共汽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车等。
③载货汽车,俗称卡车,主要用于运输货物。
④牵引车,专门用于牵引挂车或半挂车。
⑤专用运输车,按运输货物的特殊要求设计,有专用车厢并装有相应附属设备的运输车,如自卸汽车、液罐汽车、冷藏汽车、散装水泥汽车、集装箱汽车等。
⑥特种车,主要用于完成其他任务的汽车,如救护车、消防车、垃圾车、洒水车以及各种工程车等。
机动车包括哪些类型的车辆
机动车包括如下车辆,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特种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大型方向盘拖拉机、小型方向盘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全挂车、半挂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车辆包括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机动车指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非机动车是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机动车包括哪些类型的车辆
机动车包括如下车辆: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特种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大型方向盘拖拉机、小型方向盘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全挂车、半挂车。
机动车辆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具有2个或2个以上车轮,不需要架线和轨道,能在道路或非道路地面上行驶,主要用于载运人员、货物或完成某些特种工作要求的“车辆”。中国自1901年开始有了汽车,初期称“自动车”,后因用汽油机驱动,简称汽车。
在中国一般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