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实际的报废年限也是不同的。
2.1、家用5座轿车和7座的suv,非营运的微型、小型汽车都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3.2、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这几类车的强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过15年。
4.3、微型载货汽车这种车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
5.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这种车型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0年,
6.5、出租车最多只能使用8年。
7.汽车有强制报废年限吗
8.汽车有强制报废年限吗
9.针对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实际的报废年限也是不同的。
10.1、家用5座轿车和7座的suv,非营运的微型、小型汽车都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11.2、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这几类车的强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过15年。
12.3、微型载货汽车这种车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
13.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这种车型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0年,
14.5、出租车最多只能使用8年。
15.5、出租车最多只能使用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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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小车有没有强制报废,需要视情况而定:
18.1、小型、微型营运客运小汽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
19.2、小型、微型非营运小汽车并没有强制报废的时间,机动车在行车到六十万多公里的时候,会被车辆管理所指导损毁,指导损毁不等同于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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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者被认定为具有安全隐患等情形时,必须强制报废。根据不同地区和车辆类型,报废标准和程序也会略有不同。
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超过一定年限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坏或被认定为具有安全隐患等情形的机动车辆,采取强制报废措施,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根据不同地区和车辆类型,报废标准和程序也会略有不同,但基本原则基本相同。具体来说,机动车强制报废一般可以分为因年限或因状况两种情况。因年限:中国交通部于2014年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轿车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15年,货车、客车、校车等不同类型车辆的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此外,不同地区和情况下可能会对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实施过渡性。因状况:当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时,当事人应当主动申报强制报废。相关部门也可以对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等情形下的机动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机动车强制报废后如何处理?机动车强制报废后,车主需要去交管部门注销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并将原机动车行驶证交回给当地车辆管理所或者与交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将机动车交由指定拆解企业拆解,销毁或维修处置。同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包括补贴拆解费、环保费等。
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的需要,通过对机动车辆的年限等有性的进行管理,可以使道路交通更加有序和安全。车主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强制报废的车辆,并缴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六十一条 轿车其使用期限达到10年以上至15年及以上(从出厂日期计算),应予报废。
车辆有报废年限吗
车辆有报废期限的,例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后,就要报废。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有使用年限。
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为60万公里。6年内免检,6-15年每年检一次,15年以上每年检两次,只要年检能过就能继续上路行驶。
一、车辆强制报废新规
第一种: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非营运家用5座轿车及7座SUV虽然没有报废年限,但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就要强制报废。一般家用车最多开15年,一年2万公里左右。这个报废里程不会影响到私家车主。而且这个规定也是有漏洞的,许多二手车贩都会调表的,调完之后一般是看不出来的。
第二种: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时年检的车辆。现在私家车的年检规定是:新车6年以内每两年去年检机构盖个章,7-15年每一年检验一次,15年以后一年两次。如果不去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就会被强制报废。
第三种:超出排放标准的车辆。机动车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最低已经是国5标准,2020年国6也要出台了。每出一个新的排放标准,就意味着要淘汰掉一批老车。国5标准已经开始实施,国2车已经面临强制报废。如果2020年国6标准出台,国3车恐怕也难逃被强制报废的命运。
二、车辆报废年限和公里数
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1] ,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三、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汽车多少年强制报废
出租车8年、大中型汽车20年、微型载货汽车12年、半挂牵引车15年、旅游、公路客运车15年强制报废。
轿车从2013年5月起,已经取消年限报废的,私家轿车无报废年限,但最大行驶里程超过60万公里会引导报废。其他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则无使用年限。
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一般私家车)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能通过年检就不用报废。对于非营运轿车来说,先前强制报废的年限是15年,但该个不太符合我国机动车使用的现实情况,所以我国颁发了新的私家车报废规定,取消了强制报废年限,改为跑满60万公里强制报废。
按照一年2万公里来算,车主可以开上20年。出租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的报废年限是20年,微型载货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2年,半挂牵引车的报废年限是15年,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的报废年限是15年。
汽车强制报废的标准介绍如下:
1、没有通过年检的和不按时年检的汽车进行强制报废,由于每辆汽车都有使用的年限,从几年一审到半年一审对审核不合格的汽车要执行强制的报废。
2、总公里数达到60万公里的进行强制的报废。
3、我国对于汽车排放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国六的标准已经公布,使很多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汽车进行报废;对于现在的汽车,国二、国三的车型都是不允许上路的,有的地方国四汽车都很难上牌。
汽车有强制报废年限吗?
汽车已取消强制报废年限。以下是关于《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介绍:1、简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同意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2、相关内容:商务部网站公布了该规定。《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