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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留抵退税最新税收政策

2024-10-05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为: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分析详情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三、留抵退税的申请期限是多会
纳税人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税或抵申请表。留抵退税抵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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