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
2024-10-05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一、正面回答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二、分析详情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主要用来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都会涉及到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是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是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三、视同销售收入中需要做纳税调整的三种情形
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交际应酬、市场推广,不会形成债务减少或者资产增加,仅仅表现为一种资产消耗,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所以在会计处理中梁消耗的资产的成本或者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确认为一项损失,抵减当期利润。这三项业务发生后,会计和税法的规定存在差异,需要做纳税调整。
四、视同销售收入
委托代销中的委托方以及受托方税法上均应视同销售;将委托加工、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委托加工、自产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投资者股东、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均应做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收入为纳税调增项目,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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